为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,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,有效地为实验中心的管理服务,结合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:
1. 实验中心的各类文件材料由中心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、归档。
2. 实验中心办公室确定一名档案管理人员,负责本部门文书的传递以及档案的形成、积累、整理、归档工作,并记录本部门的重要事项。
3. 实验中心平时要认真做好文件的收集、定期整理。
4. 文件立卷归档范围。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、办理完毕、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、材料(包括收、发文电,内部文件,各种会议文件,文件汇编,簿、册、图表,出版物原稿、磁盘等),均属归档范围。
5. 根据文件的分类,年度、级别、问题、保管期限的立卷建档。
6. 各类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齐全、完整,案卷文件一式两份,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,另一份电子文档,均保存在办公室。
7. 实验中心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,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,分类保管,编制各类检索目录,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、统计等工作。
8. 经鉴定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,进行档案销毁。
9. 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,对破损、字迹褪色、纸张变色的档案,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、复制,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。
10. 借用档案应有实验中心领导审批,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。
11. 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,不得擅自涂改、勾划、剪裁、拆散、翻印或转借。
12. 确保文件、材料的安全,做好保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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